特别提示:我市正在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对招标投标、履约阶段发现的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详见《关于印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公管〔2022〕46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郎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项目,LXX-GC-GK-2022063(项目编号)已批准,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安徽郎韵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郎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项目
2.2 项目编号:LXX-GC-GK-2022063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发改备案【2022】97号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在郎溪县十字镇新建10万m³/d 水厂,新建DN500、DN800、DN1000、DN1200的主干管网约66km,工程费用约6亿元,其中水厂工程费用约2.5亿元,取水及管网工程费用约3.5亿元。本项目为郎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与图纸审查)及过程中服务等,包含水源地水库周边现状地形和水下地形测量、新建水厂地形图测量、管网带状地形图等测量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7 项目性质:工程服务
2.8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主干管网初步设计图,30个日历天内完成取水及水厂初步设计图。待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主干管网施工图设计,30个日历天内完成取水及水厂施工图设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提供后续服务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 建设地点:郎溪县
2.11项目控制价:950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
3.1.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下列(1)或(2)设计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下列(1)或(2)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规模为5万m3/d以上的自来水厂或净水厂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图审合格证扫描件)。以合同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 号)为准):
3.5.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5.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 是否要求投标人信用得分:þ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þ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独立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②联合体牵头方须由设计单位承担,所有业绩、获奖等情况以牵头单位为准。③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进入“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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