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1:2022年,我市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全市共查办招投标领域违法线索26件,其中串通投标案件16件,弄虚作假案件7件,其他案件3件,共信用处理涉事企业21家,行政处罚涉事企业38家、涉事人员41人,判处犯串通投标罪投标企业1家、从业人员9名。今年,我市将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2:本项目已纳入郎溪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县公管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郎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项目EPC,(LXX-GC-GK-2023008)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郎溪杰灵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郎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项目EPC
2.2 项目编号:LXX-GC-GK-2023008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发改审批(2022)155号
2.4 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该项目位于柏维力大道与S203交汇处(西南角),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总建筑面积为24536.55m2(计容面积43402.35),包括:建设1#-11#平房仓、12#应急大米加工车间及烘干车间、应急储备仓、办公综合楼及其他辅助用房;购置进出仓设施、通风设施、富氮气调及检测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设备、检化验设施、其他库区公用设备等;配套消防塔、消防池、给排水、道路、堆场、绿化、围墙等室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3800万元,建成后形成库容约7.0万吨的粮食储备库,具体详见附件。
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不包含外水外电及燃气设计)、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竣工图编制;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配合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 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2.8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其中:
(1)勘察设计工期:合同约定开工之日后90天内完成设计及审查工作。
(2)采购及施工周期: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注: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9 建设地点:郎溪县
2.10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
(1)本项目设计概算不得超过11729.46万元,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设计费(含勘察):本项目经核对确认的控制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为计算基数,以固定费率1.20%据实计算,不可竞争。
(3)施工费:本项目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设定最低下浮率为8%。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备注:若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要求备案控制价,经核对确认的控制价以备案控制价为准,下同。
2.11 其他:本项目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到期或退还后,相应违约金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下述资质与要求:
(1)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任意项:
1)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资质乙级及以上。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第1)项或同时满足第2)和第3)项: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企业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
1)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拟派设计负责人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图审合格证,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PPP项目或EPC项目满足上述要求的予以认可。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点,还需提供业主证明等可以证明的材料,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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